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欢迎您向我们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受理范围
(一)未央区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理流程、执法程序、审批事项及范围等信息咨询。
(二)未央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紧急类救助。
(三)未央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四)未央区干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五)未央辖区内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六)未央辖区内制假售假、欺行霸市、非法垄断等各类扭曲市场机制、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非本辖区各级政府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二)应当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三)需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诉求事项。
(四)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且诉求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提出同一诉求的事项。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诉求事项。
(六)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纪事项。
(七)纯属恶意攻击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八)市民反映要素内容不齐全,无法处理的事项。
(九)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或正在处理的和已经行政调解并结案的消费投诉事项。
三、注意事项
(一)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每个诉求反映一个问题或同类问题,不得重复提交,如需反映多个诉求,请分别提交。
(二)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不得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及反动内容的言论。
(三)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文字简明扼要,事发时间、事发地点、具体事件、主要诉求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感谢您对未央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